現股當沖的證交稅是買進課還是賣出課?
證交稅是賣方單邊負擔,買進不課、賣出才課。現股當沖的減半只作用在賣出那一筆,稅率從一般的0.3%降為0.15%。
投資知識 · 稅務
在台股,賣出股票時會被課「證券交易稅」,一般股票的稅率是成交金額的千分之3(0.3%),這是賣方單邊負擔、買進不課。所謂「現股當沖」,是指同一個交易日、同一個帳戶、同一檔股票,先買後賣(或先賣後買)當天沖銷掉,不留到隔天交割。
為了活絡市場成交,政府針對現股當沖的「賣出」那一筆,把證交稅減半課徵,也就是從0.3%降到0.15%。要特別提醒兩點:第一,減半只針對證交稅,不含券商手續費;第二,這是寫進《證券交易稅條例》的階段性措施,有明確施行期限(落日條款),並非永久稅率。相關稅率與期限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要做現股當沖並享有減半,通常要先完成幾件事:向券商開立「得為現股當沖」的交易帳戶、簽署「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」與相關同意書,並符合券商依主管機關規定設定的資格門檻(例如開戶達一定期間、近一段期間有一定成交筆數,或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等)。實際門檻各券商略有差異,以你往來券商的規定為準。
要注意的是,「現股當沖」與「融資融券」是不同概念。現股當沖是當天一買一賣自動沖銷、不動用融資額度;而先賣後買的當沖,實務上多會搭配信用交易機制。無論哪一種,只要符合現股當沖沖銷的定義,賣出證交稅都可適用0.15%的減半稅率。
不是每一檔股票都能當沖。標的必須是主管機關公告「得為現股當沖」的上市、上櫃證券,範圍涵蓋多數上市櫃個股與部分ETF(例如常見的市值型或高股息ETF),但仍有排除清單。興櫃股票一般不能當沖。
此外,被列為「注意股」「警示股」,尤其是進入「處置」措施的股票,在處置期間往往會被限制或暫停當沖,或改為預收款券、分盤撮合,這時就無法照常當沖。除權息交易日、暫停交易等特殊狀況也可能影響。下單前,建議先確認個股當下是否開放當沖,以及是否處於處置或警示狀態。
現股當沖證交稅減半是《證券交易稅條例》中的落日條款,並非一次到位的永久制度,而是歷經多次延長。這項優惠自民國106年(2017)4月28日起實施,原本只是短期措施,後續經立法院修法一再延長期限。
依現行修正條文,減半課徵施行至民國116年(2027)12月31日止。也就是說,在此期限內,符合條件的現股當沖賣出仍按0.15%課稅;期限屆滿後是否再度延長、或回到0.3%,屬於未來立法與行政決策,本文無法預判。務必以財政部與立法院屆時公告的最新版本為準,不要把「一定會再延」當成理所當然。
用一個純示意的數字幫助理解(非投資建議)。假設當天買進某檔可當沖股票成交金額約10萬元,稍後以約10萬元賣出沖銷:買進手續費約100,000×0.1425%≈142元、賣出手續費約142元(電子下單常有折扣,實際更低);賣出證交稅以當沖減半計為100,000×0.15%=150元。若同一筆不是當沖、以一般0.3%計,證交稅則是300元。
可以看出,減半省下的是證交稅那一段,手續費(約0.1425%,買賣各收一次)並不因此打折,是否有折扣取決於你和券商約定的電子單費率。換句話說,當沖的來回摩擦成本仍然存在;價差若不足以覆蓋手續費加證交稅,即使稅減半也可能是虧損。稅費只是成本的一部分,並不代表當沖比較容易獲利。
幾個容易搞混的點:一、減半不是免稅,賣出仍要繳0.15%;二、優惠只給「現股當沖」的沖銷賣出,你若當天沒沖掉、留倉隔日賣出,就回到一般0.3%;三、減半有到期日,不是固定稅率;四、能不能當沖、要看個股是否開放及是否在處置警示中,會隨時變動。
更重要的是,證交稅減半是「降低交易成本」,與「能否賺錢」是兩回事。當沖具有槓桿與高頻交易特性,價格波動、流動性不足、被列處置等都可能放大虧損,甚至出現沖銷不成、被迫留倉或違約交割的風險。請依自身財務狀況與風險承受度審慎評估。
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,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或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證交稅是賣方單邊負擔,買進不課、賣出才課。現股當沖的減半只作用在賣出那一筆,稅率從一般的0.3%降為0.15%。
依現行修法,施行至民國116年(2027)12月31日。這項優惠過去已多次延長,未來是否再延或恢復0.3%,須以財政部與立法院的最新公告為準,不宜預設一定會續延。
不是。標的必須是主管機關公告得為現股當沖的上市、上櫃證券(含部分ETF),興櫃一般不行;被列注意、警示,尤其進入處置的股票,期間常會被限制或暫停當沖。
通常需開立可當沖的交易帳戶、簽署當日沖銷風險預告書,並符合券商依規定設定的門檻(例如開戶達一定期間、近期有一定成交筆數,或已開信用帳戶等)。實際條件依你往來券商規定。
不會。手續費(約0.1425%,買賣各收一次)是券商收取,與這項稅務優惠無關,是否折扣看你和券商約定的電子單費率。減半省下的只有證交稅那一段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