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拆單、除息前賣出能省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嗎?合法節稅與常見迷思釐清

最後更新 2026-07-10約 6 分鐘讀完
本頁重點
本文目錄
  1. 先搞懂補充保費怎麼算
  2. 迷思一:把同一檔股票「拆單」分到多個帳戶就能避掉?
  3. 迷思二:除息前賣出、除息後買回就能「省」補充保費?
  4. 合法節稅與違法規避的界線
  5. 實務提醒:要算總帳,別為省小錢賠了大局

先搞懂補充保費怎麼算

股利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,計費單位是「每一次給付」而不是全年加總:當某公司這一次配發給你的股利(現金股利,或以面額計算的股票股利)達到新台幣2萬元,就會由扣費義務人(公司或其股務代理)在發放時,按約2.11%的費率直接代扣,你不必事後另外申報這筆。

有兩個重點常被忽略。第一,它看的是「單次給付」,所以同樣的全年股利總額,分成很多小筆領,跟集中成一大筆領,補充保費結果可能完全不同。第二,單次給付有下限(達2萬元才起課);此外健保署對「單次給付」另訂有計費金額上限,超過上限的部分不再計收。實際起扣門檻、上限金額與費率都可能調整,金額級距一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。

還要分清楚:補充保費是「健保費」,跟股利所得稅的「二擇一」(併入綜所稅、按8.5%抵減、每戶上限8萬元;或28%單一稅率分開計稅)是兩套獨立制度,各算各的。省了所得稅不代表省補充保費,反之亦然。

迷思一:把同一檔股票「拆單」分到多個帳戶就能避掉?

常見說法是:把同一檔股票分別放在兩、三家券商,讓每個帳戶的配息都低於2萬,就能通通免扣。實務上這多半無效。股務代理是以「股東身分(身分證字號)」在同一次配息時合併認定,不會因為你開了幾個證券帳戶就各自分開計算。

真正合法且有效的「分散」,是分散在不同標的:你持有多家不同公司的股票,每一家單次配息本來就各自低於2萬,自然不會達到門檻——這是規則的結構特性,不是規避。同理,部分月配、季配的高股息ETF因為分次發放,每筆金額較容易低於門檻,屬於產品結構差異,也不是人為拆單,但同樣不保證一定免扣。

要特別警告的是:借用家人或人頭帳戶來分散持股、壓低每筆股利,屬於借名與虛偽安排,涉及所得稅與健保法上的風險,可能被調整補徵並受罰,請不要碰。

迷思二:除息前賣出、除息後買回就能「省」補充保費?

這招俗稱「棄息/避息」:在除息交易日前把股票賣掉,除息後再買回。因為你在配息基準日並不持有股票,沒領到股利,就沒有這筆股利所得,補充保費與股利所得稅自然都不發生,這在稅法上是合法的時點選擇。

但股票除息後價格會往下調整(要「填息」才回到原價),你買回的是較低的除息價,等於用價差替代了原本的股利;台灣個人的證券交易所得目前停徵,這段價差不課稅。問題在於代價:一賣一買要付賣出證交稅0.3%,加上兩趟手續費各0.1425%(電子下單常有折扣),合計約本金0.5%上下。

算一下就知道盲點:補充保費只是「股利」的約2.11%,而股利通常只占本金的一小部分,所以單純為了省補充保費而多做一趟買賣,交易成本往往高過省下的保費。真正讓高所得者認真考慮棄息的,主要是較高邊際稅率的綜所稅,而不是補充保費;而且賣出到買回之間還有價格波動風險。

合法節稅與違法規避的界線

可以做(屬資產配置與時點選擇):選擇分散不同標的、依需求選擇月配或季配產品、按自己的稅率與需求決定要不要參與某次除息、乃至於單純不領股利——這些都是個人合法的選擇。

無效或灰色:靠自己多開帳戶想把「同一檔配息」拆到門檻以下,通常達不到效果,白忙一場。違法:借名、人頭戶分散所得,或以虛偽交易安排規避健保費、所得稅,可能被核實補徵並處罰。

另補充一個容易混淆的細節:把股票「借券」出去,若在除息期間,你拿到的是『權益補償金』而非股利,其稅務與補充保費的認定和一般股利不同(通常不適用8.5%股利可抵減),性質較複雜;有這類操作前,建議先向券商或稅務專業確認。

實務提醒:要算總帳,別為省小錢賠了大局

做決定時,請把四件事一起算:補充保費(健保)、股利所得稅(二擇一)、交易成本(證交稅+手續費),以及填息與價格波動風險。很多所謂『省補充保費』的操作,一旦加上手續費與沒填息的風險,整體反而更不划算。

也要記得補充保費費率(約2.11%)、單次起扣門檻(達2萬元)、單次給付的計費上限、以及綜所稅8.5%抵減每戶8萬元上限等數字都可能調整,實際一律以健保署、財政部的最新公告為準。

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,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(如會計師、稅務代理人)或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同一檔股票分別放在兩家券商,配息會不會就各自計算、都低於2萬而免補充保費?

一般不會。股務代理多以同一股東身分在同一次配息時合併認定,多開幾個帳戶通常無法讓每筆各自低於2萬,這種拆單多半無效。

領股利的補充保費有沒有上限?

有。健保署對股利補充保費設有起扣下限(單次給付達2萬元才計收),對單次給付也另訂有計費金額上限,超過上限的部分不再計收。實際門檻、上限金額與費率都可能調整,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為準。

除息前把股票賣掉,是不是就完全免股利稅又免補充保費?

沒領到股利,就沒有股利所得,這筆股利所得稅與補充保費確實不會發生;但你也放棄了股利,且賣出、買回要付證交稅與手續費,本質是取捨而非穩賺,划不划算要看你的稅率與成本。

月配息ETF是不是天生就比較省補充保費?

因為它把配息分成多次發放,每一筆較容易低於2萬門檻,屬於產品結構差異,不是人為拆單,也不保證一定免扣;仍要看每次給付的實際金額。

補充保費和股利所得稅『二擇一』有關係嗎?

沒有。補充保費是健保費,在發放股利時由公司代扣;二擇一(併入綜所稅8.5%抵減/或28%分開計稅)是所得稅的計算方式,兩者各自獨立,不能互相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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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: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、非證券投資顧問事業;稅率、法規與制度可能調整, 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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