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可以免稅贈與多少股票給小孩?
以「贈與人」為單位,每人每年有一筆贈與免稅額(近年約244萬元,會隨物價指數調整),在額度內移轉股票免課贈與稅,父母兩人各自有額度。股票以移轉日市價換算是否超過額度,超過部分才課稅,且都要向國稅局申報。實際金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投資知識 · 稅務
把手上的股票交到子女手上,有「生前贈與」與「身後繼承」兩條路,兩者都適用同一部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,但課的是不同的稅。生前無償移轉屬贈與,課「贈與稅」;被繼承人身故後由繼承人取得遺留財產,課「遺產稅」。這是持有與傳承層面的稅,跟你平常買賣股票時的證交稅0.3%、手續費0.1425%完全是兩回事。
納稅義務人也不同:贈與稅原則由「贈與人」(給股票的人)申報繳納,不是受贈的子女;遺產稅則由繼承人、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負責。兩種稅的稅率結構相近,近年都是10%、15%、20%三級累進,淨額越高、適用稅率越高。實際級距金額會隨物價指數調整,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課稅價值不是用你當初的買進成本,而是移轉時點的價值。上市、上櫃股票,原則以贈與日或被繼承人死亡日的「收盤價」計算;興櫃股票多以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;未上市、未上櫃股票則常以公司的每股淨值(資產淨值)估算。
這代表移轉時點的市價會直接影響稅負:同一批股票,在相對低點移轉,計入的贈與或遺產價值就較低。但切記不能為了省稅而預測或操作股價——本文不對任何個股漲跌做預測,時點安排應以合法、可查證的市價為準。
每一位贈與人每年有一筆贈與免稅額(近年約新台幣244萬元,會隨物價連動調整),在額度內移轉股票不課贈與稅,夫妻兩人各自有自己的額度。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才按稅率課,因此「分年贈與」是常見的合法安排;即使在免稅額內,仍須向國稅局申報並取得免稅或完稅證明。
常見地雷是「用子女名義買股票」:若實際出資的是父母,資金流向會被認定為贈與,超過免稅額一樣要補稅甚至罰鍰;以未成年子女名義進行大額交易,國稅局也可能查核資金來源。此外,移轉後股票歸子女持有,日後領到的股利若單筆給付達2萬元,仍要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(近年費率2.11%),這筆持有成本別忘了一起算。
股票不是喊一聲就換名字。贈與時要先完成贈與稅申報、取得國稅局的完稅或免稅證明,證券商才會受理過戶;繼承時,遺產中的股票要先列入遺產稅申報,取得證明後才能辦理繼承過戶,實務上還需準備死亡證明、繼承系統表、印鑑等文件。
一個常被忽略的規定: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,贈與給配偶、直系血親卑親屬等特定親屬的財產,要「併入遺產」課遺產稅(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5條),無法靠臨終前突擊移轉來規避。另一方面,遺產稅在符合條件下可用被繼承人遺留的股票等實物抵繳,資金一時周轉不過來時是一個選項,門檻與細節以國稅局規定為準。
依台灣法規,經常居住在境內的國民,其境內外全部財產都納入台灣的遺產及贈與稅範圍——也就是說,你透過複委託或海外券商持有的海外股票,移轉時同樣可能涉及台灣的贈與稅或遺產稅。換匯、時差不影響稅制本身,但會影響估價與申報的實務。
特別要提醒美股:若直接以自行開立的海外券商帳戶持有美國股票,投資人身故時可能觸及「美國遺產稅」,非居民外國人(NRA)就其美國境內財產的免稅額僅約6萬美元,超過部分稅率不低。透過台灣券商「複委託」持有時,架構與前者不同,實務認定各有討論空間。港股、陸股(港陸通或複委託)也各自牽涉當地與台灣兩套制度,情況因人而異。
免責: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,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或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以「贈與人」為單位,每人每年有一筆贈與免稅額(近年約244萬元,會隨物價指數調整),在額度內移轉股票免課贈與稅,父母兩人各自有額度。股票以移轉日市價換算是否超過額度,超過部分才課稅,且都要向國稅局申報。實際金額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原則上由「贈與人」也就是給股票的一方申報並繳納贈與稅,不是受贈的子女;遺產稅則由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等負責。這和買賣股票時由投資人自己負擔證交稅、手續費的邏輯不同。
若實際出資者是父母,資金移轉到子女名下購買股票,通常會被認定為贈與,超過免稅額須申報課稅;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大額交易,國稅局可能進一步查核資金來源。想在額度內安排,建議正式申報而非「借名」。
賣出時仍是一般交易,課證券交易稅(現股0.3%)與手續費,目前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。真正的大宗是繼承當下的「遺產稅」,以死亡日市價計入遺產淨額,再依免稅額、各項扣除額與累進稅率計算,細節請以國稅局規定為準。
直接以海外券商帳戶持有美國股票的投資人身故時,可能涉及美國遺產稅,非居民外國人的美國境內財產免稅額僅約6萬美元;透過台灣券商複委託的架構則不同,實務認定各有討論。無論哪種,台灣稅務居民的境內外財產也都在台灣遺贈稅範圍內,建議事先諮詢跨境稅務專業人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