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開好證券戶就能現股當沖嗎?
通常不行。一般要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、且最近一年委託買賣成交達十筆(含)以上,並簽署當沖風險預告書與相關同意書後才能開通。新開戶者若能提出在其他券商的成交紀錄佐證,部分券商也可受理,實際條件以各券商與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投資知識 · 交易制度與規則
「現股當沖」指的是投資人在同一個交易日、用同一個證券帳戶,對同一檔股票同時完成買進與賣出,讓部位互相沖銷。因為當天就買回也賣掉,實務上不必準備全額股款或全部股票交割,最後只就「買賣價差」結算收付(一般在成交後 T+2 完成差額交割)。
方向上分成兩種:先買後賣,是盤中先買進、收盤前再賣出;先賣後買,則是盤中先賣出、再於當日買回。兩者都必須是同一標的、同一帳戶當天完全沖銷,才算現股當沖;如果只買不賣、或只賣不買,就不成立當沖,會回到一般現股或需要券源的狀態處理(後面會說明失敗的後果)。這是台股在證券戶加上銀行交割帳戶的架構下進行的國內交易,與海外複委託無關。
要開通當沖,首先是「人」要有資格。一般規定為:投資人須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、且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達十筆(含)以上,並簽署「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」與相關概括授權同意書/借貸契約後,券商才會開通當沖功能。
新開戶、還沒累積成交筆數的投資人,若能提出在其他券商的成交紀錄作為佐證,部分券商也可受理;但實際門檻、需要簽署的文件與審核方式,各券商略有差異,並會隨主管機關規定調整,開通前建議直接向往來券商確認。這裡列出的是常見的一般性條件,以主管機關與券商最新公告為準。
除了投資人要有資格,「標的」本身也要在可當沖範圍內。台灣證券交易所與櫃買中心會每日公告「得為現股當沖」的清單,大致對應可融資融券的上市櫃普通股;多數 ETF(如常見的市值型、高股息型)通常也可當沖。要注意的是,興櫃股票沒有漲跌幅限制、原則上不能當沖。
被排除或受限的情況包括:被列為「處置股票」者通常改採分盤(人工管制)交易,多會暫停或限制當沖;全額交割股、被變更交易方法的股票不得當沖;被列為「注意股票」雖不一定停止當沖,但波動與風險較高。台股一般個股與 ETF 的單日漲跌幅為 10%。可否當沖、以及當天是否受限,一律以證交所/櫃買中心當日公告的清單為準,不要憑記憶操作。
同樣是可當沖標的,先買後賣與先賣後買的門檻並不一樣。先買後賣相對單純:只要標的在可當沖清單內、你有當沖資格,就能先買進再賣出。
先賣後買則多了一個條件——需要券源。先賣出等於先「借股票來賣」,其券源來自當沖券差機制,由證券商調度。因此若該標的當天暫停融券(例如除權息前後的停券期間、股東會停券期間)或券源不足,先賣單可能根本無法成交,當天就只能做先買後賣。想做先賣後買前,先確認標的當日是否可融券、券源是否足夠,是很重要的一步。
費用面:現股當沖賣出時的證券交易稅為 0.15%(一般賣出為 0.3%),屬於減半優惠,此優惠目前延長至 2027 年底,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;手續費買賣各約 0.1425%(電子下單常有折扣,且多有單筆最低收費)。因為一天要進出一次,交易成本會被放大,務必把來回稅費一起算進去。
風險面最需要留意的是「沒沖掉」的後果:先買後沒賣出,就變成一般現股買進,必須在 T+2 備足全額股款完成交割;先賣後沒買回,則需要券源交割或面臨強制回補,準備不足可能造成違約交割,影響個人信用紀錄。加上當沖標的常波動較大、又有警示與處置制度,並不是「低風險」的操作。
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;不保證任何獲利,也不對特定個股漲跌做預測。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,或以證交所、櫃買中心與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通常不行。一般要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、且最近一年委託買賣成交達十筆(含)以上,並簽署當沖風險預告書與相關同意書後才能開通。新開戶者若能提出在其他券商的成交紀錄佐證,部分券商也可受理,實際條件以各券商與主管機關規定為準。
不一定。可以先買後賣,也可以先賣後買。差別在於先賣後買需要券源(當沖券差),若標的當天暫停融券(例如除權息或股東會停券期間)或券源不足,先賣單可能無法成交,當天就只能先買後賣。
現股當沖賣出的證券交易稅為 0.15%(一般賣出為 0.3%),屬減半優惠,目前延長至 2027 年底,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手續費買賣各約 0.1425%,電子下單常有折扣。價差屬證券交易所得,現行制度下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。
被列為處置的股票通常改採分盤(人工管制)交易,多會暫停或限制當沖;全額交割股、變更交易方法的股票不得當沖;注意股票風險較高。可否當沖以證交所、櫃買中心每日公告的清單為準。
若先買後沒賣出,就變成一般現股買進,必須在 T+2 備足全額股款完成交割;若先賣後沒買回,則需要券源交割或面臨強制回補,準備不足可能造成違約交割,影響個人信用紀錄。